因工作需要,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岗,招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良好职业道德。
2. 身心健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工作认真细致、服从管理。
(二)岗位要求
1. 学历:阿里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技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各类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文字写作能力。
3. 优先条件:中共党员、有行政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不予录用情形
有违法犯罪记录、失信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8:30)
2.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为报名
3. 报名地点: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装处(诉讼服务中心三楼)
4. 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现场审核。所有报名材料、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由院行装处统一开展资格审查,确定人员名单。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综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阿里法院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按规定完成人社部门就业登记及劳动用工备案。
四、薪酬待遇
1. 薪资按照当地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文件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3. 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 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岗位分配和日常管理,拒不服从者取消聘用资格。
3. 本公告由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云旦加措
联系方式:17389014072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