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啦!
为充实各基地工作力量,助力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搭建优质就业成长平台。根据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报名、择优录用、定岗培养的原则,面向符合条件的青年开展招募工作,全程规范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2. 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二)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不良记录;
2. 身体健康,作风踏实,责任心强,服从岗位安排,能够认真完成见习工作任务;
3. 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愿意学习提升,服从各基地日常管理;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募:已参加过就业见习12个月、已落实就业岗位、受过刑事处罚、存在严重违纪失信行为、不服从见习管理者。
三、招募岗位及人数
具体各基地岗位明细、岗位职责及人数扫描文下二维码,可咨询对应基地联系人。
四、见习期限及相关待遇
1. 见习期限:见习时长为3—12个月,具体根据岗位需求及个人实际情况确定,见习期满自动终止见习关系,不纳入正式编制。
2. 见习待遇:见习人员在就业见习期间享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及其他依法享有的权益。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招满即止,工作日均可接受报名咨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资料审核的方式进行。
1. 报名人员自行准备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基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基地名称+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 电话联系相应的见习基地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个人简历1份;
2.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
3. 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 《就业创业证》(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
5. 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查询后截图打印(操作流程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