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开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5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过程规范透明。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本次共招聘5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为镇域公共服务辅助岗,主要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事务辅助等相关工作,安置对象为符合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贡山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为准);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符合政策规定的被征地农民。
(三)限制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已在云南省范围内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满3年的人员;
5.已通过其他渠道实现稳定就业、不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1.公益岗位补贴按照贡山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由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拨付(截至目前,暂为1870元/月);
2.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代缴。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30日至7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茨开镇人民政府4楼党政综合办公室,仅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就业创业证》(需先到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窗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符合对应就业困难类别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被征地农民需提供相关认定证明等。
(四)联系人及咨询电话余成芳,0886-3511323。
六、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核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本人。
2.综合面谈: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面谈工作组,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适配能力,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根据面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镇域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七、聘用管理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岗位性质属于政府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本次岗位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相关条款。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度,初次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
2.聘用人员在岗期间的日常管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调度安排,主要承担镇域内公共服务辅助、基层事务协助等工作。
3.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主动离岗、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辞退,或因政策调整不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周期,即使签订劳动合同后,若后续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核验发现申请人存在已在其他单位参保、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已享受满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形,将立即终止聘用关系,停发相关岗位待遇。
八、其他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在招聘全流程直至聘用公示结束前,需确保报名预留的通讯方式持续有效,通讯信息发生变更的须第一时间书面告知茨开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招聘通知无法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2.本次招聘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未授权任何组织、个人以招聘名义开展代办报名、内部推荐等相关活动。凡有冒用名义开展相关违规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茨开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