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报名
1.报考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其中,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2.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报名需要缴费吗?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不需要缴费。
二、关于学历、学位
3.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研究生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本科学历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可用非学历学位(非在职)报考,以非学历专业(非在职)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在系统报名及现场资格复审时应同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
若以非博士学历报考,不属于本次招聘年龄放宽之列。
5.具有“双学位”能否报考?
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辅修专业同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可以凭辅修专业报考,招聘系统填报专业为其辅修专业名称。
6.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7.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如何提供学历学位材料?
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但202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
8.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9.报考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10.报考人员专业中有培养方向的如何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11.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报到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关于港澳居民报考
12.哪些港澳居民可以报考?
港澳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考:
(1)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
(2)具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
13.港澳居民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1)香港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性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6年8月31日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
(4)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5)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
二、关于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
14.报名有哪些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考生先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在上海或南京任一城市进行的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以及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宣讲会、现场确认点可接受考生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15.现场确认及现场审核是否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
是,现场确认及现场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办。
16.考生是否可以去任何一个笔试考点参加笔试?
可以,网上报名时提前选择好在上海或南京参加笔试。本次招聘在上海、南京2个城市设现场确认点,考生可以在上海或南京任一城市进行现场确认,但只能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所在城市参加考试。例如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上海城市参加笔试,可以去上海或南京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及审核,但只能在上海的考点参加笔试。
17.本次招聘面试在哪个城市开展?
本次招聘面试在上海设点开展。
五、其他
18.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
19.是否有指定的事业单位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20.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及咨询方式是?
本指南仅适用于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910578,咨询时间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