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公开招聘管理规定》的简易流程招聘要求,刘高峰同志经过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合格后,现拟聘用为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
| 序号 | 应聘岗位 | 姓名 | 身份证 | 面试成绩 | 试工成绩 | 综合成绩 |
| 1 | 整形美容外科医生 | 刘高峰 | 411081********2618 | 83.88 | 97.00 | 91.75 |
如发现拟聘人员有违反计生政策和有犯罪记录的则取消拟聘资格。
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与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监督电话:0757-22666682
广东医科大学顺德妇女儿童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