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机关单位2026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并经宁波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3名同志为宁波市纪委市监委拟遴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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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自2026年4月2日至月9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有关事项反映监督电话:
0574-89183807(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0574-89183804(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中共宁波市纪委
2026年4月1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