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2号公告》,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初始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经考生本人申请,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联合审验,确定1名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性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止。
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3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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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6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