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12356心理援助热线高质量、规范化运行,确保热线7×24小时全天候稳定运行,为全省群众提供统一、便捷、专业的心理援助服务。现珠海市12356心理援助热线决定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
招募信息
一、招募组织与资质审核
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12356心理援助热线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本地区志愿者的招募与资质审核。符合资质的志愿者可参与组织相关培训。
二、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20-50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热爱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认同并遵守热线规章制度和职业伦理规范。
(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安排,具有服务意识和责任心。
(四)专业资质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社工师、心理治疗师、注册心理师、精神科医师/护士等资格证书;
2. 从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或咨询工作;
3. 接受过1-2年心理相关的系统性专业培训。
(五)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 具有医学、护理学、精神病学、心理学、社会工作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熟练掌握危机干预基本理论,能够识别常见精神心理问题和危机状态,具备处理心理应激问题的能力;
3. 参与过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具有心理治疗、心理咨询、辅导、讲课等经验;
4. 能胜任夜班工作。
三、志愿者权利
完成统一组织的热线培训,且培训考核合格,将有机会正式上岗,成为广东省12356心理援助热线志愿者,从事热线接听服务。
优秀者可进一步参加省精卫中心统一组织阶梯式热线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
正式上岗后,可按相应规定享受志愿服务相关保障与激励。
四、志愿者义务
(一)参加培训的志愿者需履行以下义务:
1. 全程参加阶梯式热线培训课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服从培训组织方的考勤管理、分组安排等各项规定。
2. 严格遵守职业伦理及热线各项规章制度,对培训中涉及的案例信息予以保密。
(二)正式上岗后的志愿者需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职业伦理,认真履行咨询员职责,规范接听来电并准确填写记录。
2. 服从排班安排,原则上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每月至少完成5个班次(包括周末及节假日),其中夜班至少2个。连续三个月无故不参与热线排班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3. 定期参加岗位培训和接受督导。
其他工作要求
(一)所有志愿者在接受培训和正式上岗前,必须签订心理援助热线志愿服务工作协议,未签订协议者不得参加培训和安排上岗。
(二)志愿者工作需要在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热线值班室进行。
(三)志愿者请将个人简介和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inliyuanzhurexian@163.com,将进行审核并通知面试时间,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2日。
(四)志愿者经市级选拔招募后,名单将报送至省精神卫生中心进行审核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