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全乡基层服务力量,进一步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
40名
工作地点:
榛子乡所辖各村
岗位职责
1.负责辖区内便民服务、政策宣传、日常巡查等基层公共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保洁、农村安全饮水巡查、物流快递收发等民生保障工作;
3.完成乡党委、政府及所在村安排的其他公益性服务相关工作;
4.严格遵守单位及村规章制度,按时到岗,认真履职,服从统一调配管理。
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榛子乡本地户籍或长期在榛子乡实际居住(时长一年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基层公共服务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及其他不良社会记录;
3.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野外及基层工作强度;
4.未在其他单位正式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未办理退休手续,未重复享受各类就业补贴政策。
(二)招聘对象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2.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3.失地农民:生活困难且未就业的失地农民;
4.特殊群体: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5.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7.符合就业困难认定的其他类别。
(三)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享受职工社保待遇、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已实际就业人员。包括在个体工商户、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及有其他稳定财政收入来源的人员;
3.正在享受其他就业优惠政策人员。包括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贴息贷款、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工资待遇
1.录用人员与乡政府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2.岗位待遇按不低于兴山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 — 2026年4月13日(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717-2408256,17683716895 屈梦雅。
2.报名地点:榛子乡各村村民委员会。(报名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属村进行报名)
3.所需资料:报名人员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对已签订合同的予以解除。
4.资格初审及其他:由各村村委会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组织后续复审。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为公益性服务岗位,实行三年一签的合同期限管理;
2.岗位补贴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县现行政策标准执行,严禁空岗、挂名、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4.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有关事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