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获得就业见习机会,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取得毕业证书时间算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以下人员不予参加就业见习
1、成功创业,个人领取营业执照;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
3、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如公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
二、招募程序
(一)招募时间及地点
招募时间: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4月20日。
招募地点:达茂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联 系 人:董秀娟
咨询电话:0472-8427301
(二)招募所需材料
见习人员报名应符合见习单位相关学历及专业等要求,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本科毕业生)、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和本人“无个人投资和任职信息查询”截图(用以证明本人未领取营业执照、未担任法人、董事等职务)、失业登记证明(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交)
招募岗位及见习要求详见《包头市达茂联合旗政务服务中心青年见习岗位需求表》
(三)资格审查
申报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招募期间到达茂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审核报名材料。
三、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单位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满三个月之后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补发前三个月补贴),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2.见习期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招募纪律
(一)对招募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违反招募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募资格。对于违反招募纪律的已招募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五、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达茂联合旗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监督电话:0472-831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