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妇幼保健院是经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青川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为进一步落实上级促进青年就业相关政策,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广大高校毕业生招收见习人员2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犯罪及失信记录;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与管理;
3.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无单位见习记录);
4.年龄16-24岁,且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登记失业人员(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申请办理)。
二、招收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30一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青川县妇幼保健院小坝院区三楼行政办公区综合办公室人事科教科。
4.咨询电话:139****5845(张老师)
5.报名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报名现场领取);
(2)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或电子照;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直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不予录取。
(三)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通知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用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办理见习入职手续。
三、见习待遇
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月2200元;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管理
1.见习期限为3一12个月,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内因个人原因停止见习的,须提前一周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
2.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离岗。
3.医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见习期内调整见习岗位。
我们诚邀有志于医疗卫生事业的青年加入我院,在实践中学习,在岗位上成长,共同为县域百姓健康贡献力量!
五、招收岗位及要求
见青川县妇幼保健院见习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青川县妇幼保健院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青川县妇幼保健院
2026年4月1日